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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人次问政,雨城私人充电桩安装难,雨城区经科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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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4 17: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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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及《雅安市雨城区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试行方案》:


应建立“区级部门统筹、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小区)落实”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街道(乡镇)、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督促,加强各小区的问题协调和安全巡查。




雨城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局长隆天国等工作人员未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设置安装电表必须物业盖章,导致私人充电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无法安装!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5-01-17 15:58:23】 雨城经科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5-01-17 16:06:52】 雨城经科局:   
    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北纬网问政平台发表题为“第107人次问政,雨城私人充电桩安装难,雨城区经科不作为”的贴文,反映“……雨城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局长隆天国等工作人员未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设置安装电表必须物业盖章,导致私人充电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无法安装!”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就将你所反映的问题回答如下。
           按照《雅安市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试行方案>的通知》(雨住建发〔2024〕93号)方案职责分工,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督促供电经营单位配合做好小区剩余可用电力容量及可安装充电设施数量评估,现场进行用电可行性勘察,出具充电设施可行性简单校核报告等”。您反应的问题不涉及经科局职能职责,建议联系其他相关部门。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按照职责分工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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