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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医疗救助取消,重新申请三月让再等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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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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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多营镇,葫芦村一组村民,李旭。
21年母亲查出肺腺癌,为了隐瞒病情,自己承担医药费靶向药治疗1年多,家里父亲无业,妹妹贷款上大学,两个女儿还小,生活压力,花光家里积蓄。23年找村书记帮忙医疗救助,得到政府扶持,医疗救助期间压力小了许多。
24年8月突然取消了医疗救助,镇政府给的答复是患者病情好转,可是并没有,反而就在24年9月病情加重,癌细胞转移至胸膜,胸腔积液,医院下达病重通知,在市医院抢救下,病情得到控制,村上让重新填写医疗救助,可是病并没有好转,也重新申请了3个月,镇政府11月答复再等3个月。
每20天+周期性化疗,生活压力大。希望得到政府医疗救助。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4-11-29 14:50:36】 雨城多营镇: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12-04 17:14:24】 雨城多营镇:   “葫芦娃娃”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政府医疗救助取消,重新申请三月让再等三月”的帖子我镇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核实,近2年内,多营镇并未对您母亲(李某)实施过医疗救助,她是以低保身份获得的医疗救助。2023年,因您母亲享受失地农民征地保险,且无重大医疗开支动态调出低保保障。经镇、村干部入户调查,李某从2024年2月开始享受征地保险。按照您提供的李某医保结算单证明,每月化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约为800-1200元不等,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中第二章、第四章相关内容规定,李某不符合申请农村低保。
    2024年9月,李某病情加重,再次向多营镇人民政府申报低保保障,考虑李某的二女儿仍在读大学且为助学贷款,儿子自己有较大家庭开支,多营镇考虑将李某等三人纳入低保家庭,并按程序开展村民走访与村组民主评议,但民主评议未通过。经上报区民政后,决定对该家1户7人进行家庭资产审核,目前正在家庭资产审核程序,待审核结果明确后,以家庭资产审核结果为准确定子女赡养能力评定结果,考虑是否纳入低保家庭保障。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您还对此事有疑问,请到镇政府进行咨询或直接拨打电话:0835-26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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