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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后的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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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5 18:55:44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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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路46号楼顶火灾后导致楼顶没有遮挡物,使得雨天积水严重,因此楼下住户的天花板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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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4-07-29 17:02:28】 雨城河北街道办: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07-29 18:03:14】 雨城河北街道办:   尊敬的朋友:
    您好!
    您在“问政雅安”反映的"南一路46号楼顶火灾后导致楼顶没有遮挡物,使得雨天积水严重,因此楼下住户的天花板漏水"的问题已收悉。经河北街道办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建筑位于南一路1号3栋,相关房屋系个人产权房屋。按照《雅安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所需的资金费用。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规则,建筑物的屋顶空间应当由所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屋顶漏水等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应由整栋楼的住户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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