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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执法为民 纠风治乱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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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6 16: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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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5355 于 2024-7-17 09:16 编辑


    5月29日至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到四川调研指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让权力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
    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坚持向基层延伸,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要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要找准着力点和切入口,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民生领域,严厉惩治“蝇贪蚁腐”。要瞄准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紧盯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纪检监察权是重要的公权力,必须受到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既要坚持接受组织监督,也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坚持严管厚爱,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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