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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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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10: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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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时来清风 于 2024-6-27 11:05 编辑

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关于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为廉洁、公正、司法和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一、以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为抓手,深入推进治理工作取得新实效
全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防止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高压线”,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制度保障。审判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是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法院高度重视审判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预防整治工作,通过内网、法院微信工作群学习传达纪律要求,组织干警观看警示视频,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以案促防,筑牢思想防线。开通彩铃提醒,发放《“三个规定”告知书》,加强举报线索处置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未发现审判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违规违纪案例。
二、全面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构建长效常态廉政工作机制
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将全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部门集中学习等方式,紧紧服务保障“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公正廉洁、司法为民”宗旨,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政治忠诚、严守政治纪律的重要政治任务,再学习,再认识,引导敦促干警增强自觉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行动自觉。
制定“三张责任清单”,健全院庭长权责清单,压紧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围绕审判权制约与监督,深入梳理摸排,精准制定防控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完善“四类案件”的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操作规程,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厘清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与干预过问案件的界限,健全裁判指引工作机制,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在案件办理的监督制约作用,强化审判质量责任追究跟踪问效,修订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建立法院评查人才库,完善审判质量线索问题移交工作机制,拓展法官惩戒线索发现渠道,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
三、开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促进司法行为作风依法合规
深入开展为期2个月的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在立案环节、办案效率、考核、执行领域、案件质量、“减假暂”等方面存在6大类16个具体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将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当事人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纳入纠治内容,确保与律师、当事人接触交往更加规范、合规、合法。
坚持以案促学,集中学习《以案为鉴》《越界》《从牌局走向深渊》等政法系统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全体法官对照自省,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对全体法官基本情况开展摸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符合入额条件的人员精准测算,构建好法官遴选人选“蓄水池”。
开展全省各法院第三方测评反馈情况整改,针对工作短板和法院共性问题,围绕法院立案职能、诉讼服务、信访接访、法律文书质量、司法公开和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以及贯彻落实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清正廉洁等情况定期回访,加大审务督察问题通报频次和力度,推进督办与督察工作相衔接,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法院将继续深入落实《关于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省法院“三非机制”,进一步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不断推动“三个规定”工作落实落细,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和维护好东区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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