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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磨常新 让纪律规矩的“利刃”愈加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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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7 11: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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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干在日常,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的奋进精神,一门心思地学纪知纪。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础和前提。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党纪挺在前面,用纪律的尺子管住自身的行为,前提就在于筑牢“纪”的观念,将党纪知识“入脑入心”。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党纪学习要坚持逐章逐条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强化解读培训、紧密联系实际,以“不放松”的恒心去逐字逐句逐段逐篇地耐心“咀嚼”,以“不畏难”的信心去啃理论知识和先进经验中的“硬骨头”,以“不动摇”的决心去隔绝学习过程中的“噪音杂音”,才能在党纪学习中做到“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学深悟透《条例》,掌握核心主旨,准确把握各方面纪律的边界线,规范约束自身行为,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以“玉经磨琢多成器,剑拔沈埋更倚天”的坚韧精神,一如既往地学纪明纪。明纪是在学纪、知纪的基础上,对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出的更高要求。“为学之要贵在勤奋、贵在钻研、贵在有恒。”学习不是一件立竿见影的事情,需要日积月累才能有所成效,要持之以恒、永不止步地学习。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端正思想态度,激发学习的内生动力,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坚持认真读、反复看,常学常新。同时,要明确党的纪律规矩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行事,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践精神,一以贯之地学纪守纪。守纪是学纪、知纪、明纪的最终落脚点。党纪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务实学风。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知行合一,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加强磨练、增长本领。党员干部不仅要在读、写、背、记的基础上常学常新,更要将党纪学习的成果严格落实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以党纪为“标准杆”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党纪为“丈量尺”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保持“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底线思维,做到防微杜渐、克己慎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伸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扎根。
   党的纪律是镜子,必须时时对照;党的纪律是尺子,必须处处衡量。学纪、知纪,最终要落实到明纪、守纪上来。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真刀真枪学到位,坚持常磨常新,让纪律规矩的“利刃”愈加光亮,让纪律挺在前面的理念越来越清晰、步伐越来越坚定,时刻当好纪律先行者、规矩示范人,用实际行动奏响新的赶考路上的“执纪强音”。(ju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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