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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主持会议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在学习《条例》上要做到高标准、高质量,学得更深入、更透彻,以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作出了三次修订。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有效实现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也是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强烈信号。 把深入学纪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前提。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把学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点,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新修订的《条例》纳入培训课程,“量身定制”授课内容,并组建纪法宣讲团走乡赴村向党员干部宣讲纪法知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贴切的案例让基层党员干部听得懂、悟得透、学得会、用得着。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准确把握各方面纪律的边界线,懂得规范约束自身行为的刚性标准,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把准确知纪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在要求。新修订《条例》释放了监督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从井冈山斗争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进京赶考”前的“六条规定”到十八大后的中央八项规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坚定决心实践证明,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把以案明纪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必要内容。活生生的案例既是教科书,又是清醒剂。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群众身边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别要对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件进行重点剖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警示录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强化分层分类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要把自己摆进去,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把自觉守纪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标。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参与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自觉严格按照党的纪律规矩办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更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更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确保学习贯彻《条例》落地见效,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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