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办单位: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信访局 | 承办单位:北纬网
北纬论坛»北纬论坛 网络问政 问政受理区 公证处能否办理未结清贷款房屋赠与配偶共有?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66223|回复: 0

公证处能否办理未结清贷款房屋赠与配偶共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1 17: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本人婚前购买自住住房,产权单独所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欲将房屋产权变更为夫妻共有,经过咨询不动产部门,无法办理变更抵押登记信息,看其他地方能通过公证方式达到同一效果,请问雅安公证处是否能办理此项事项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2-12-02 14:57:24】 市司法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2-12-06 08:53:24】 市司法局:   经询问公证处,可以办理此公证事项,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形式将上述房屋约定为夫妻共有。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对夫妻二人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且在结清房屋贷款、解除抵押登记前,亦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
        上述公证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不动产权证(若已办理)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证处办理。如有需要,请致电2239709详细咨询。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