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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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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6:32:40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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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上半年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但是因为是第一次,除了付款其余都是中介在办理,当在房管局拿到房产证复印件的时候,(办理按揭没有原件)。突然发现该房屋土地使用性质不是住宅,使用期限也只有50年,现在离到期也没有30年了,这些情况当初我没有问,中介也没有告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前我也没有见过原房产证。最后问中介她们就说没关系。但是嘛自己心里还是想不明白,以至于现在很多时候想着想着还睡不着!我现在就想知道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处理?50年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和70年土地使用权的小区有什么实质区别?我也知道有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但是这个小区是纯住宅小区。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1-12-21 15:49:0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1-12-28 17:04:48】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亲爱的网友: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中对续期及终止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如您需要进一步咨询相关情况,请与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联系,联系电话0835-2361901。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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