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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被木槿村村委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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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9 15:48:19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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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年满18周岁,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然2021年九襄镇木槿村村民小组换届选举,村委换届选举委员会通过凌驾于宪法之上的决议,禁止本人参选,肆意剥夺本人合法的政治权利,如此卑劣行进置党纪国法于何地?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1-12-23 16:22:54】 汉源九襄镇: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1-12-23 17:23:04】 汉源九襄镇:   九襄镇人民政府
    关于“宪法被木槿村村委践踏 ”的回复

    “表尊”朋友:
    您好!关于您在问政雅安上发表的“宪法被木槿村村委践踏 ”,现已收悉,答复如下 :
    经乡镇区划、村级建制调整和村民小组优化,原大田乡新堰社区与木林村经优化调整为九襄镇木槿村。2020年11月,九襄镇木槿村启动村民小组换届试点工作,根据《九襄镇木槿村村民小组换届试点工作方案》村民小组组长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规定,您不符合推荐提名人选条件。2020年11月,此小组组长选举当日因参选人员未达到应参选人员的2/3,故选举失败。
    2021年1月,木槿村启动小组长补选工作,根据《九襄镇木槿村村民小组换届试点工作方案》补选小组组长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规定,您不符合新推荐提名人选条件。2021年1月22日,木槿村村民委员会按程序选举产生了该村民小组组长。
    特此答复。


    九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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