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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车车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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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22:00:44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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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件事,现在48伏以上的电动车都要求上蓝色牌照,加上保险那些差不多都要六七百块钱,对于一般的百姓来说并不便宜,但是电动车一般使用三四年后因为很多客观原因都会更换新的电动车,这时候问题出现了:原来已有旧的车牌不能使用,现在新买了车又要去上新牌照又是一笔大开支,车牌也成了一次性的用品,想请问领导以后自己实名的车牌,以后是否可以有便民的活动,更换车辆以后为了给老百姓点实惠,可以车管所更换实名牌照下的车辆信息吗?像现在的机动车二手买卖以后车牌也可以更名处理的,可以适当收取一些手续费,这样既不浪费车牌也可以为老百姓剩下一笔没必要的花费。要不旧有车牌闲置也会有风险,给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1-11-05 15:26:35】 市交警支队: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1-11-10 16:27:40】 市交警支队:   miyueyue朋友:
           您好!您写给网络问政题为“关于电动车车牌的处理 ”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说的“蓝色牌照”应为轻便摩托车号牌,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在车管所办理时交纳费用为:摩托车号牌35元、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总计55元。
            机动车登记业务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办理。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系统要求,摩托车、非营运的小型车辆和大型轿车在办理辖区内转移登记都强制要求重新选号。您说的机动车买卖后车牌的更名处理,是指原车主名下机动车使用满一年,无交通违法行为,将车辆过户后,两年内新购机动车或二手车办理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
           感谢您对公安交警车辆管理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对道路交通管理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参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创建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业务咨询电话: 2610658     2610659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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