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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四川省委领导您们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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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5: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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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社区网友留言称: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我是雅安芦山县原仁加乡仁加村关房山社生产队小组的村民,我们原关房山生产队小组在2000年二月二十五号被芦山县农技推广中心把所有土地增收去做开发使用。在这整过过程中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2000年12月30号现村民搬离该生产地和居住地,当初谈的是30万元的搬离费用,后来村民按各家各户算下来只支付了15万元,后又在笠订的合同上写到24万多,总的来说就是各家各户加起来算是15万元。经过村民搬离了生产居住地过后就再没有生活来原了。在合同签订时的内容是村民在此有优先权的打工机会,但是在此打工的只有一两个都是很短的时间,后来村民无法生活找到乡政府与农技推广中心协调,就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合同,从2006年开始农技推广中心向关房山村民支付生活来原,方式是按每家每户以人头就是每个人按300斤粮食,是大米200斤,玉米和小麦各50斤来计算,是以折合人民币每年随行增长的方式支付的,而且是按5年1次的方式支付的。但合同协议签订之后,农技推广中心并没有按时支付,这之前村民等来的生活费用是无数次的上门讨要的才给的,2020又该支付了到现在又是无法支付,村民以经跑了无数次了,特此多方打听,才找到省领导求助。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1-07-28 16:35:33】 芦山农业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1-08-23 17:29:29】 芦山农业局:   网友: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4月,我局已收到您们未收到2015-2020年的租赁费用诉求。我局接到诉求先后多次与宝同公司进行对接,并已多次召集公司驻芦负责人洽谈和协调,要求该公司按照2015年以来的支付方式尽快支付租赁费用。5月12日,农业农村局正式向宝同公司去函,要求公司尽快兑付5年租赁费用。但公司因未找到由每年支付1万元变更为300贸易粮的相关凭据,暂不兑现相关费用。目前,我局正在抓紧对接相关工作。信中如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芦山县农业局联系,电话0835—65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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