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办单位: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信访局 | 承办单位:北纬网
北纬论坛»北纬论坛 网络问政 问政受理区 请问:5.12地震重建后还有存在土木结构的危房存在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9561|回复: 0

请问:5.12地震重建后还有存在土木结构的危房存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7-23 08:57:27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请问领导:宜东镇为了屁护李祥荣以全组整体滑坡为由选择至新村安置点重建搬迁后至今滑坡点房屋依然保留。的不公平事实。
     依宜东镇回复:虚假1:你们多次以李祥荣以拆除木结构危房为由敷衍,以:5.12重建房:2018年9月14日县委书记信箱短信回复属他母亲所有。我再次向书记信箱反映经转县纪委梅书记调查答复:他母亲与他二弟同户口在安置点重。以户口簿为证。我再次举报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和你们虚假回复:又在重建前就分户给他女儿李琴了。我确不知道你们回复那一次是真的。
        虚假2:汉源县重建政策:重建户:在重建前必须将所有危房拆除,并在折除前有照片档案,拆除后以要有照片档。我确实不知道李祥荣享受5.12重建户又何保留下来的土木结构的危房。
       虚假3:你们政府:以多次属母亲所和分户给他女儿李琴来敷衍:我想问你们新林四组全整体滑坡汉源县众所周知:汉源县电视台多天重拔何来解释李祥荣5.12重建的此房是安全的可以分户给他女儿。
      虚假:依据你们所安的滑坡地灾害监测栋志以完全可以说对李祥荣所保留此房有冲击。
    虚假5:你们多次虚假敷衍在享受搬迁前就分给他女儿李琴。请问:梅书记是在2019年3回答复的:你们回复:都属他母亲所。然何说起在享受重建前能分户给他女儿李琴了。并且他女儿是否确实在新林村四组定居,为何分户给他女儿,他为女儿大办喜事都在安置点重建房内呢?
       虚假6:依据你们政府的回复:我岳父和他小儿子都享受了:5.12重建不能建。为何李祥荣享受5.12重建,还能继续重建。不公平享受。你们政府迟想尽一切虚假证据来屁护呢?是不什不可告人密秘。
IMG_20200319_235103.jpg
IMG_20200319_235127.jpg
IMG_20200301_120622.jpg
IMG_20200615_052558.jpg
IMG_20200704_150144.jpg
IMG_20200624_085410.jpg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0-07-27 11:59:51】 汉源宜东镇: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0-07-29 10:46:18】 汉源宜东镇:   新林村4组有“白上坪”和“大坪头”两个滑坡地灾点,在“4.20”地震时,新林村4组绝大多数群众的房屋位于两个地灾点影响范围内。“4.20”地震后,宜东镇党委、政府考虑到群众的安全问题和有重建意愿但选择安全地基难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修建新村聚居点,发动位于两个地灾点威胁范围内的群众集中到聚居点内建房,彻底解决群众居住的安全隐患。时任新林村4组组长的李祥荣也响应号召,前往聚居点内开展重建,也将属于自己的房屋予以拆除。您所反映的房屋系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李祥荣母亲将原居住的受损房屋拆除后出资在新林村4组修建的房屋,“4.20”芦山地震前,李祥荣母亲将2008年修建的那幢房屋在经其他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赠予其孙女李琴。您反映的房屋属李琴所有,李琴与李祥荣已分户,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新村聚居点筹建时,您岳父也曾报名拟进入聚居点建房,后因无法落实宅基地而失去建房条件。
    您就该问题曾多次向各级、各部门多次进行反映,我镇也多次就您反映的问题予以书面答复或电话答复。如您对该问题还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我镇希望您能直接到宜东镇人民政府进行咨询、了解。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