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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搬迁滑坡点的房子可以保留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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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0 01:28:10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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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东镇新林村支部书记李祥荣以全组整体滑坡为由三兄弟都选择至新村安置点重建搬迁。在雅安市汉源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和宜东镇人民政府的支持和屁护下以滑坡点房屋以转给他女儿李琴了,符合一户一宅是合法的为借至今保留使用。是滑坡点的房屋还可转让吗?是否存在假借滑坡搬迁骗取国家建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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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22 11:00:03】 汉源宜东镇: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0-07-22 11:16:34】 汉源宜东镇:   “4.20”芦山地震前,新林村4组有白上坪和达马坪两个滑坡地灾点,影响到新林村4组绝大多数群众的安全。“4.20”芦山地震后,宜东镇党委、政府考虑到群众的安全,结合灾后重建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修建新村聚居点,争取将滑坡点内的群众安置到安全地带。灾后重建开始后,李祥荣三兄弟均申请灾后重建,三兄弟也将属于自己的旧房进行拆除。陈维福、张树万先生所提及的房屋系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张桂芝(李祥荣母亲)将原居住的受损房屋拆除后出资在新林村4组修建的房屋。“4.20”芦山地震前,张桂芝已将2008年出资修建的房屋在经其他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赠予其孙女李琴,赠予该房屋与是否位于滑坡点内无关联,也不存在假借滑坡搬迁骗取国家建房补助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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