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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满两年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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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3 08:15:56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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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拿到房产证开始算,还是从交钱买房开始算?
网上说从缴纳契税开始算,但契税不一般都是交房了才交吗?
我是18年10月买的房,如何看从什么时候缴纳契税,在哪里看。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9-09-12 15:01:54】 市税务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9-09-18 11:27:54】 市税务局:   “那最深处的你”:
    您好!您在北纬网问政平台发帖提问收悉,现回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第四款“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三条“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那最深处的你”朋友,由于您未提供具体的购房情况,我们无从判断您的购房时间。您可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比对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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