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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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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8 19:35:16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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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我在江苏省打工,工厂买了社保,以后我回雅安了,社保怎么转入雅安,还有转入是包含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还是只能转入个人部分,请社保局领导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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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19 16:59:20】 市人社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8-09-28 18:06:04】 市人社局:   您好!        
           您在江苏打工期间缴纳的社保可申请转回雅安,您只需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回到雅安后向新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即可。后续转移事项由两地社保机构互相接洽办理,转移办结后转入地社保机构会向您反馈结果。
           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则计算转移:(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如您还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835-2228727、0835-2224647。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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