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自2018年6月6日出台1号文件以来,引起群众一番热议。总结了身边朋友结合自身具体情况有以下几个问题,恳请住房公积金委员会答复: 1. 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众所周知,雅安房价是蒸蒸日上,虽然近年来迫于经济形势压力有所放缓,但总体趋势是上涨。但公积金贷款额度却背道而驰,大大降低贷款额度,让本来就买不起房的普通工薪基层更是望房兴叹,尤其是刚性需求群众, 2. 关于不支持公积金首付提取:建立公积金的初衷,应该是保障和提高住房水平。我交了超过10年,想差不多存够了首付,就买房,现在也不能提取首付。叫我情何以堪? 3. 关于不支持市外购房: 公积金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个人有权在适当地区支配公积金。同时,公积金一直都是支持和鼓励在缴存地和户籍地购房。不支持市外购房一条,无疑是与贵委调控房价、截留资金的初衷相向而行,因为雅安的公积金只能在雅安使用,雅安房产需求自然就水涨船高。 4.公积金调控房价:真正抬高房价的,是大量雅安拆迁人群,是市外购房投资人群。而不是使用公积金购房的普通工薪基层。用公积金调控房价对炒房的始作俑者毫无影响,反而对真正买不起房的普通工薪阶层致命一击。贵文件,开篇点题,是为了维护缴存职工利益,但是我们作为缴存职工,面对如此严控的新政,到底都是在维护职工利益?还是在侵犯了职工正常购房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