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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地车位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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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5: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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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领地开发商让前期已购买地下车库的业主,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给办理不动产证。请问相关部门,这个土地出让金凭什么让业主交?请核查!
前期业主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商业合同》,前期也承诺了会办证,给我们说的商业合同就表示已购买,买了东西肯定会扯发票是一个道理,现在凭什么喊业主补交这个土地出让金?
要按这个逻辑,那不是买了房子还要喊业主自己给国土部门交土地出让金费用?
相关部门不管的么?买了东西不给扯发票。。。。。
QQ图片201701191455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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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1-22 09:07:16】 市国土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7-01-22 15:40:04】 市国土局:   亲爱的“红牛好嗨”朋友,您好!
       根据《雅安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土地登记暂行办法》规定:1、地下空间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手续应由项目开发商申请办理,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此办法出台前因开发项目完成,开发公司注销等原因造成无法由开发商申请补办的项目,本着谁使用、谁受益和自愿的原则,由实际权利人自愿申请补办,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土地登记。2、可凭房屋产权证、有偿使用手续(出让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请您衔接开发公司,与开发公司协调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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