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办单位: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信访局 | 承办单位:北纬网
北纬论坛»北纬论坛 网络问政 问政受理区 阳光家园小区一户一表的问题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27364|回复: 0

阳光家园小区一户一表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4 14: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请问住建局、房管局领导:
     1. 正和路6号阳光家园小区的水表没有按照水表“一户一表”修建,为什么能够通过验收? 备注:房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09年12月29日。
      2、2008年、2009年省物价局、建设局都下发过文件,要求新建小区必须实行一户一表,为什么这个小区到现在还不是一户一表?
     3、在合同签订的时间,开发商在合同补充协议里面,要求用户自己出开户手续费是否合法?(因为签合同时间是在省里文件出台后签订的,当时大家都不懂政策)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6-11-07 08:34:45】 市供排水公司: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6-11-10 15:39:08】 市供排水公司:   “有弦相聚”朋友
           您好!
           您在北纬网问政发帖区提出的关于“阳光家园小区一户一表的问题”的帖子已收悉,现将您信中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2010年“阳光家园小区”建设单位申请永久性用水时,我公司还不具备高层建筑户表建设和管理能力,加之建设单位向我公司申请安装总表,所以我公司按照总表制与“阳光家园”结算水费。在阳光家园工程总体竣工后,我公司未参与阳光家园小区的任何竣工验收工作。
           如果你们现在申请一户一表改造,可到我公司营业所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开户申请签订合同是不收取费用的。一户一表的改造及二次供水设备建设、移交按照《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与我公司安装科联系,联系电话:0835—2240703。
          最后感谢您对雅安市供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顺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雅安市供排水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