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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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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游客  发表于 2016-8-8 22:57:55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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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你好,从年初传出新区第一江岸房屋出现问题,在下面买房的人们就提心吊胆的,毕竟江岸之前在雅安人民心中质量那是杠杠的,可惜出现让人遗憾的事情,加之雅安经历了两次地震,因此大家心里对质量以及花辛苦钱是否得到自己应得的充满了疑惑。
上个月上海城又爆出了1、砌体有问题。2、住宅接近楼顶的几层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在此类建筑上使用的玻璃幕墙(开发商表示设计图纸是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审查后的)。3、电梯未按照国家规范设置能推入担架大小的电梯。4、入户大厅墙地面未按合同约定实施(合同为石材,实际做的是石材花纹的瓷砖)。5、消防未按新的国家强制规范进行实施,依然按照老规范在施工。(有个楼盘已按照新规进行了整改)。6、住宅公共通道没有采光口,完全没有光线。7、高层消防通道数量不够等问题。

综上,我们有几个疑问,1、对于未交付使用的房屋在施工中,原设计不满足交付使用前最新的国家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的,开发商应按哪个执行?涉及安全的问题按哪个施行?2、对于整个楼盘的设计图纸,是有相关部门来监督是否按照图纸来施工,以及施工质量的,如通过了相关的监督,后期确实存在问题的,由谁来负责?图纸是否可以对全体业主进行公开?3、国家的相关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都在做调整,大部分老百姓实在不太懂,望相关部门帮忙把好关!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6-08-09 15:36:45】 市住建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6-08-18 17:27:57】 市住建局:   “游客”朋友:
        您好!您写到北纬网题为“雅安商品房”的留言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来信中提及的“对于未交付使用的房屋在施工中,原设计不满足交付使用前最新的国家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的,开发商应按哪个执行?涉及安全的问题按哪个施行?”的问题。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是建筑设计工作的重要依据,所有合格的建筑设计文件,都应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国家相关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完善。通常,在新规范发布时,会注明“实施日期”。原则上,在新规范实施日期之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过审查的设计文件,可以正常使用,无需按新规范进行设计变更调整(国家对新规范的实施有其他具体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来信中提及的“对于整个楼盘的设计图纸,是有相关部门来监督是否按照图纸来施工,以及施工质量的,如通过了相关的监督,后期确实存在问题的,由谁来负责?”的问题。按照《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感谢您对雅安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身体健康,生活美满!
        联系电话:2245106、2222640。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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