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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藏路783号“锦西名苑”楼下的“老王装饰材料”,老板娘长期纠集一群太婆跳广场舞,音箱声音放得特别大,害得我们现在这么热的天气都不敢开窗,多次找相关部门投诉,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社区说没有执法权、环保局说不该他们管、派出所让找城管,结果…城管让我们找社区!我的天啊,你们这些职能部门还让不让人活了?绕了一大圈,又回到最初的起点,我实在忍不住了:你们全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吗? 老年人想跳广场舞锻炼身体无可非议,但不能扰民啊!你们倒是舒服了,可考虑楼上居民的感受了吗?你们全都退休了,可我们一大早还要上班,小孩还要上学,辛辛苦苦上了一天班,好不容易下班回家,正准备休息,楼下的音箱已经开到最大音量,分贝高到耳膜都快破了!!!这里是居民区,不是广场!既然是广场舞,你们为什么不去广场跳?平安小区有广场,河边武装部那里也有许多场地,距离也不远,可你们就为了少走两步路,偏要在居民区跳!!!一大群老年人,霸占人行道跳舞,行人全都得绕道走,这已经成了“锦西名苑”的独特一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法律有明确规定,可我们的“相关部门”像鸵鸟一样,把头往沙子里一埋,直接无视了!我们是法制社会,为什么不敢理直气壮地去履职尽责? 现在,妻子和孩子不堪其扰,已经搬离了“锦西名苑”,我也快要精神崩溃了,快要控制不住自己做出过激的举动了。如果不是担心影响楼上的居民,我早就使用大音箱和她们对抗了!希望相关部门真正负起责来,不要用诸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前往现场查看。分别于2016年6月6日和7日两天晚间19时许前往现场巡逻,均未发现有跳广场舞的情况”这些官话、套话来敷衍我们,老百姓不傻,没那么好忽悠,我录了很多她们跳舞的视频,就请换个理由来敷衍吧。 习近平同志说过“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这些话是检验“相关部门”的试金石,你们的“两学一做”活动,哪怕何等地多姿多彩、形式多样,也不如给人民群众办一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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