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办单位: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信访局 | 承办单位:北纬网
北纬论坛»北纬论坛 网络问政 问政受理区 契税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24546|回复: 0

契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2-19 17: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之前听说购房契税要降,雅安开始实行了不?
现在雅安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契税分别是好多?
是以买房时间的标准,还是以新政实施的标准计算?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6-02-22 14:39:29】 市地税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6-02-29 10:31:45】 市地税局:   “23213”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论坛提出的《契税》问题收悉,现就信函咨询的有关税收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细则,和《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我市执行4%的契税税率。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
    对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从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如下契税优惠政策:(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上述契税优惠政策从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如果您对以上答复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局。咨询电话:2620165(政务中心地税窗口),或2224291。
               
                               雅安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4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