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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田地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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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6 02:27:12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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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年31岁带一3岁小孩和父母住于(名山区蒙顶山镇槐溪村三社)现在无业,因出车祸将1人撞死,借款买的是2手车,刚经营1年多,现在车辆以报废,自身背负十多万元的债务,回家跟随父亲在家发展养殖业(生猪养殖)。所以将其自家良田修建了1个临时养猪场地,此建良田暂时未被国家及政府所征用,我家现在确实真正的遇见困难了,父母年迈都以快60高龄,我也在我的人身职业生涯中出了这样的事,还带一3岁男孩。我是独生子女家庭一家4口人。本人现在真正很需要现所修建的养殖场地发展养殖业来提高我家的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以上所说句句属实,绝对没有夸张或慌说之词,能否不予拆除,让其本人发展一段时间,还完债务有一定的在创业资金时在给予拆除。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5-11-27 09:21:53】 名山蒙阳镇: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5-12-04 08:59:42】 名山蒙阳镇:   彭锦:
    您好!
    您在网络问政上题为“在自家田地修建”的信件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在自家耕地上修建的养猪场位于城乡规划区内,并且没有取得任何报建、报批手续。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国土法》相关规定,你户修建的养猪场属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复种。至于您信中提到的家境贫困、需脱贫致富,那也必须建立在依法的环境中。我镇会根据政策对相关有需要农户给予帮扶。
    如有疑问,请直接致电蒙阳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3222663。


    蒙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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