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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川t68170的出租车司机勒索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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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09: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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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晚上940左右我在协和广场打的回和平小区,出租车为川t68170,司机是个戴眼镜,微胖的中年男子。不慎把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我马上给司机致电,请他帮我送过来,并表示我不会让他空跑。1040多,司机过来了,当时有一女子从车上下车,司机让我说了手机型号,大小,颜色后,问:咋整?我懂他的意思,于是递了100过去。他看了一眼:200!然后就开始小丑般的拙劣表演,他说要我200.一是对我略表示惩罚,二是要是他拿去卖了,可以卖500-1000”.言下之意,他对我简直是大慈大悲!
    由于当晚太晚了,我也没有跟他理论,心想也有自己的过失。后来回家了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儿,我想我不是第一个把东西掉车上的乘客吧?人非圣贤,掉个东西就要被惩罚?何况,出租车司机拥有什么权力对乘客实施罚款?第二,我已经明确表示我会给予他补偿,也是一种感谢,相信100元钱补偿他油钱已经足够,他反而觉得我软弱可欺,正好宰上一笔,事实上这已经构成了勒索!
    恳请相关部门和出租车公司对川t68170司机进行调查处理,这种既无职业道德,人品又差的司机应该从的士队伍中剔除!



补充内容 (2015-2-26 11:33):
不好意思评价晚了,感谢出租公司为我及时解决了问题!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5-02-10 10:49:29】 市运管处: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5-02-15 09:13:03】 市运管处:   “醉美青衣”朋友:
        您好!您反映题为“投诉川T68170的出租车司机勒索乘客!!!”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情况基本属实。我们已对川T68170当班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员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退款。我们已责成川T68170所属的雨城出租公司,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出租汽车行业形象。
        因无法与您电话联系,请见此回复后,电话联系雨城出租公司:0835-2613799,以便退款。
        经办单位:雅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城区客运管理科
        联系电话:2823750。
                                  
                                        雅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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