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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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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09: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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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在就业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即为稳定工作人员,单位就必须为其缴存规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党政机关司机、公安协警、医院护工等临聘人员都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利。那对于我们大学身村官来说,联系工作6个月以上的,应该缴存规定数额的公积金,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说给我们落实这个政策?


补充内容 (2014-9-15 10:41):
省住建厅已经都是2011年发的文件了,现在已经3年了,请问何时才能研究出相关的实施意见?何时才能出台?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4-08-25 18:07:00】 市公积金中心: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4-08-29 16:33:52】 市公积金中心:   
    “豆子”朋友:
              您好!您写到网络问政平台公积金缴纳信件收悉,现对您关心的问题释复如下: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函》(川建金管函〔2011〕212号)已明确,大学生“村官”只要聘用合同期限满1年以上就属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象,应当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但鉴于大学生“村官”的特殊性和我市的具体情况,为做到政策的统一,目前市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向省级相关部门反映,争取制定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政策和具体实施意见,如出台相关政策,我们将按政策及时落实,请您安心工作。  
         “豆子”朋友,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和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联系,联系电话是0835-8505023。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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