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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地凯旋车位只卖不租,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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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5 14: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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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地凯旋车位只卖不租,请问合法吗?领地1期房屋下面很多车位尚未出售,以前可以租,每月240元,现在物业称车位只卖不租,卖的话13万5一个车位,不买的话只有停外面公路上面。经过查百度,发现山东省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出现只售不租的情况,业主可向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请问四川或者雅安有没有这样的规定,领地的物业做法合法吗?然后领地业主的车该如何放置。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4-08-12 15:58:45】 市房管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4-08-14 09:39:41】 市房管局:   “嗯来投诉的”朋友:
       您好!
       您写给“北纬网网络问政”题为“领地车位只卖不租,请问合法吗?”的帖子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领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领地·凯旋帝景”一期项目地下车库已办理初始产权登记,产权人为领地开发公司,二期项目正在申请办理当中。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开发企业可以选择出售或出租,您可与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车辆停放的问题。
       经向市住建局规划科了解,根据姚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人口和服务半径,领地凯旋帝景周边150米范围内,即用地南侧、西南侧、东北侧均规划预留了社会停车场用地,后期将结合城市开发,适时启动项目建设。小区南侧近期开工建设的市文化中心项目(市体育中心南侧地块)将按规定配建地下公共停车场。
       涉及姚桥新区停车场规划问题,您可以直接咨询市住建局规划科(联系电话:2221965)。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咨询市房管局开发和物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2352628。
       
                                 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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