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表决门槛
我们单元是一梯两户,六层楼,共计12户居民,三楼以上8户居民同意加装电梯,一二楼4户居民不同意加装电梯。按照民法典规定,楼上8户已经符合“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的门槛,并且8户人都同意加装,也符合“双四分之三”同意的要求。为什么不符合汉源县住建局解读的双三分之二双四分之三的表决要求,汉源县住建局、自规局、富林镇政府、社区都要求达到9户才能加装电梯。因为1户,难住8户,这个电梯怎么加装下去?怎么让大多数居民享受国家福利政策,怎么让大多数居民加装幸福梯呢?雅安是否能够向绵阳、成都学习,一把尺子衡量,不要求加装电梯补贴金额和别人一样,但是最起码政策解读、加装流程能够和别人一样公开透明,加装电梯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让更多百姓享受国家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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