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虚拟人口问题
本人是原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蒙子村山湾组村民,于2019.7.1房屋被拆迁安置人口为3人,其中包括未出生小孩,让我们小孩出生上了户口然后小孩的拆迁安置费用才能发放,现在小孩已经出生一个多月去到青江街道去办理,结果工作人员告知现在不办理这个事情,并且说现在拆迁文件是没有这个情况的,我想问今年的新文件都能把之前签订的协议都推翻吗?还让我们找之前负责拆迁的工作小组,联系工作小组办公人员他说不清楚反过来问我需要他做什么,让我开车去接他和我一起去办理,拆迁是我们配合政府工作,怎么现在去拿合同上签署的本来应该属于我们的钱还要到处受限,工作人员没有合理的解释,让我们回家等着,他都没有问我是谁我想知道我回家等他通知,他怎么通知。拆迁是为了城市发展,谁愿意搬离自己生活了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家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为什么拆迁前后政府是两个面孔,为什么要让群众办事像求人一样四处碰壁,没有一个人能准确说出是什么文件,文件内容。安置协议上面明确是三人安置金额,现在就能推翻了。我想我们都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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