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恒信太古遗韵
尊敬的领导们,之前反映有在恒信上海城小区内开设火锅一事,只有两个部门回复了,工商局表示只能从证照上来查处,房管局表示向相关部门移交并督促。可惜这个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火锅店依然在那里,所谓的整改完全没有,完全对此商家没有一点影响。望以下主管部门引起重视:1、房管局,上次信件中询问的此商家对商铺楼顶进行了装修并占为己有的区域是否属于公摊,如公摊属于住房消费者还是商铺消费者,这个问题没有做回复,直接跳过了,这次请明确回复一下!对于未达到交房标准的房屋,开发商对业主进行交付,这个问题是否应该问责开发商?2、天然气公司,此住户实际用气性质属于商用,请问在通气前是否检查达到商用燃气的规定?民用和商用气价存在差异,这种行为是否存在漏缴?
3、工商局,请问上次信件中回复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办理证照,请问现在是否到达限期?什么时候才会有行政执法的行为?
4、城管执法局,针对上次信件房管局表示,已向贵单位通报了情况,为何时隔一个多月,他们的招牌还好好的挂在外墙上?平时整治小商小贩时的速度去哪里了?
5、食药监局,针对上次信件房管局表示要求弘祥物业公司,向贵单位通报的情况是否收到了?为何一个多月没有动静?
6、弘祥物业公司,请问为何其他住户装修区域的一系列行为均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此住户的空调挂在外墙你们不管?招牌挂在外墙上你们不管?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你们不管?如不能公平对待,何以服众?
望以上单位的领导们能秉公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效能,早日还小区一个舒适安宁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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