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manlu 发表于 2014-11-6 14:57:33

雅安市雨城区滨江西路路边停车收费问题。

1、路边停车收费请问否具有合法性?依据什么法律收取路边停车费?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不论谁路边停车费,都没有法律依据。
2、即使有法律授权,路边停车费收取是哪段时间?滨江西路无任何标识要收费、收费的时间。
3、收费员可否想什么时候来收费就来收费(雨天不来)?收费员收了费能否擅离职守(提前下班?
    如果收了费,属于财政收入,怎能凭收费员的喜恶来选择性收费。

晴空朗月 发表于 2014-11-6 16:35:55

就是就是,开车的人该缴纳的税费都缴纳了,燃油税、车船使用税,购置税等等,虽说停车占了公共的地,但是我们也缴纳了笔其他人更多的税。自行车、电瓶车使用了道路、行人也使用 了道路,怎么不向他们收费,广场舞大妈占据了公共地方,怎么不向她们收费。收了的停车费去了哪里,也应该给大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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