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地凯旋车位只卖不租,请问合法吗?
领地凯旋车位只卖不租,请问合法吗?领地1期房屋下面很多车位尚未出售,以前可以租,每月240元,现在物业称车位只卖不租,卖的话13万5一个车位,不买的话只有停外面公路上面。经过查百度,发现山东省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出现只售不租的情况,业主可向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请问四川或者雅安有没有这样的规定,领地的物业做法合法吗?然后领地业主的车该如何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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