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好市民 发表于 2014-4-9 10:12:03

开发商太霸道,请相关部门管管

我是凯旋帝景业主,2010年在凯旋帝景购了一套房,并于2012年1月30号交房。收房时,我提供完整的办理产权证申请材料,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日起12个月内,帮我代办房产证至名下。可收房一年后开发商迟迟没有把房产证办理下来,我多次催促,答复是正在办理中。去年七月,凯旋帝景工作人员打电话说我资料不齐,之前资料弄丢了,喊补交资料。我按照他们意思补交了,房产证去年9月份办理下来。按照合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该赔偿违约金,我根据办证时间比合同约定时间延迟了9个多月,叫他们赔偿900元违约金,但是对方答复只赔偿200元。工作人员回答我说,即便是他们弄掉的,也只能按照两个月补,这是公司规定。对方还告知我不以合同,以公司规定的来,不满意就走司法程序。我咨询房管局,房管局工作人员回答说,已经有不少业主反映这个问题,他们部门也只能催促,不能强制要求,唯一办法就是走司法。

    据我了解,很多业主都存在这个问题,一大批资料弄掉后。有些业主据理力争,开发商才同意按照合同的违约金赔偿,有的弱势群体他们就不理。这样的开发商太霸道了,更让人气愤的是他们把责任推卸在业主身上。打官司又费时费力,也没有那个多时间去管这个事情。虽然没多少赔偿金,但是那是我们业主应得的,应按照合同上的约定赔偿,请问有没相关部门管管,能够快速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给我们这些业主一个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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