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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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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 14: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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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hhkkkl 于 2024-9-1 14:55 编辑

税务局领导:

      你好!
      1、二手普通住房(面积大约120平):5年以内,5年以上,这个时间的确认是怎么确定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开的发票、税务局开的契税发票、不动产证取得时间)?
      2、二手普通住房(面积大约120平)卖家:5年以内,5年以上,交的税费有哪些?每种税率分别是多少?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4-09-02 10:37:32】 市税务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09-03 18:05:08】 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咨询的相关税收政策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二手普通住房(面积大约120平):5年以内,5年以上,这个时间的确认是怎么确定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开的发票、税务局开的契税发票、不动产证取得时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相关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或契税完税注明的填发日期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问题二:二手普通住房(面积大约120平)卖家:5年以内,5年以上,交的税费有哪些?每种税率分别是多少?
    答:二手房普通住房交易卖家(个人)涉及的税费为: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
    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五条规定,目前雅安市二手普通住房适用以下增值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四条之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之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之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按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的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征收。
    教育费附加:依据《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规定,按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的3%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依据《四川省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按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的2%征收。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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