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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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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9 10: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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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孕期间自身承受不住,有流产迹象或早产迹象而辞职,可以领取生育险吗?

2.生育津贴=月平均工资(元)×12月÷365天×假期天数,请问月平均工资(元)是怎么来算?假期天数又是怎么算?
3.生育医疗费:参加雅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限额支付标准为:顺产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这个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冲突吗?是包含在生育津贴还是单独的?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4-07-09 15:47:48】 市医疗保障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07-11 16:13:34】 市医疗保障局: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北纬论坛“生育险”的回复

    尊敬的“一江水1995”:
    您好!您在北纬论坛反映“生育险”的问题已收悉。经雅安市医疗保障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1、怀孕期间因自身承受不住,有流产迹象或早产迹象而辞职,是否可以领取生育险?2、生育津贴=月平均工资(元)X12月÷365天X假期天数,月平均工资(元)怎么算?假期天数怎么算?3、参加雅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顺产 3000 元;难产(含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 元。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的关系,生育医疗费是否包含在生育津贴里面?还是单独的?
    二、调查核实情况:因您未留联系电话,我局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根据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单位职工辞职后,用人单位停止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职工则不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生育津贴计算涉及的月平均工资(元)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假期天数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是两项不同的生育保险待遇。
    三、调查处理意见: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报销待遇、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计划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雅安市医疗保障局,经办人:何美琴,经办人联系电话:0835-2629509。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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