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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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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21:20:35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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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目前雅安市是否有退住房契税的政策,如有政策该如何走其流程。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4-06-26 15:13:11】 市税务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07-01 15:00:18】 市税务局:   关于“是否有退住房契税”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现行有效的政策法规,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等文件规定,可申请办理退契税的情形有:
    (一)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
    (二)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三)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四)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如您符合上述4种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申请办理时应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复印件,并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关资料:
    (一)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提交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证明材料;
    (二)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三)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四)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提交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您有疑问及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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