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办单位: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信访局 | 承办单位:北纬网
北纬论坛»北纬论坛 网络问政 问政受理区 投诉,关于宝兴县灵关镇山货市场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5369|回复: 2

投诉,关于宝兴县灵关镇山货市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8 16:31:44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投诉宝兴县灵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们很多水果商家在灵关镇山货市场的摊位还没有到期,城管就强制让我们挪走,并且威胁说不挪走就把货物没收,罚款,那请问我们之前交的摊位费怎么办,谁退给我们?并且也没有提前规划好摊位该挪到哪里去,就让我们自己挪到其他地方,请问我们应该挪到哪里去?难道还要我们自己找位置?要挪位置可以,麻烦你们城管先把我们的位置规划好,号数摊位线那些划好,该谁收费明确好,再让我们挪位置,什么都不管就让我们挪走,我们那么多商家该何去何从?如果解决不好我们就找县政府,县政府解决不好我们就找市政府解决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4-06-17 17:06:02】 宝兴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06-17 17:11:51】 宝兴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提升灵关镇城市形象、规范城市秩序,宝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灵关镇人民政府在灵关镇开展城市治理行动,你反映的街道属于整治范围。因此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区域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同时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在顺山路设立了临时水果摊区。
 楼主| 发表于 2024-6-14 10:41:25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管吗?没有人管吗?没有人管吗?
发表于 2024-6-17 10: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提升灵关镇城市形象、规范城市秩序,宝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灵关镇人民政府在灵关镇开展城市治理行动,你反映的街道属于整治范围。因此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区域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同时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在顺山路设立了临时水果摊区。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