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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quan ying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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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0 15: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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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碧峰峡镇福国村三组(原五组)重大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破坏的报告   

今向贵单位反映一起涉嫌违法行为,请求贵单位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处理。
一、反映情况
碧峰峡镇福国村三组(原五组)小地名(宋家沟),有一户村名私自在河道中私自修建挡水设施,将水引入到自家的养殖池内进行水产养殖行为。
1)        导致下游河道干涸,下游河道生态、生产、生活、农田灌溉受到严重影响。
2)        由于该户水产养殖退水未处理,直接排入其他河道,破坏生态环境。
3)        由于私建挡水设施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山洪暴发期间,如果发生冲毁挡水设施,下游百姓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二、违法依据
经相关法律查询,该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 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应当限定航速。限定航速的标志,由交通主管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后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三、述求
1、严肃处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回复河道原貌,及时补救生态环境。
2、2024年汛期将至,为确保汛期防汛安全,恳请相关部门严查此事,严肃处理,迅速处置,保障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附件:违法行为现场照片

联系人:郭先生  13608265046   




                     2024年4月17日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4-05-22 14:50:09】 雨城水利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05-27 15:37:18】 雨城水利局:   郭先生:
    您好。您在北纬网问政平台反映碧峰峡镇福国村三组(原五组)小地名(宋家沟),有一户村名私自在河道中私自修建挡水设施,将水引入到自家的养殖池内进行水产养殖行为。1、导致下游河道干涸,下游河道生态、生产、生活、农田灌溉受到严重影响。2、由于该户水产养殖退水未处理,直接排入其他河道,破坏生态环境。3、由于私建挡水设施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山洪暴发期间,如果发生冲毁挡水设施,下游百姓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2024年5月23日,我局工作人员汇同碧峰峡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现场调查了解,碧峰峡镇福国村三组(原五组)小地名(宋家沟)山洪沟内有村民修筑挡水墙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2.我局已向碧峰峡镇人民政府去函,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由碧峰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对沟内的非法挡水墙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3.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水利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水利有关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强河道安全监管工作。
    感谢您对雨城水利的关注,如还有建议或意见,欢迎直接咨询我局工作人员或雨城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835-2222241。

    雅安市雨城区水利局
    2023年5月27日
  • 【2024-05-24 17:30:30】 雨城生态环境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05-31 15:59:53】 雨城生态环境局:   郭先生:
    您好。您在北纬网问政平台反映碧峰峡镇福国村三组(原五组)小地名(宋家沟),有一户村名私自在河道中私自修建挡水设施,将水引入到自家的养殖池内进行水产养殖行为。1、导致下游河道干涸,下游河道生态、生产、生活、农田灌溉受到严重影响。2、由于该户水产养殖退水未处理,直接排入其他河道,破坏生态环境。3、由于私建挡水设施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山洪暴发期间,如果发生冲毁挡水设施,下游百姓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2024年5月22日,我局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现场为一条约2米宽沟渠,旁边有群众在鱼塘中喂养雅鱼,该群众利用管道从该沟渠中引水进行活水养鱼,出水口及进水口不足10米,上游及下游水量无明显减少,中间河道有水流,未见河道存在干涸情况。出水处与河道水样未见明显差异。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网格员持续关注,如发现有污染情况,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感谢您对雨城生态环境的关注,如还有建议或意见,欢迎直接咨询我局工作人员或雨城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835-2827218。   


    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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