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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两自一包人员产假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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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 23:25:42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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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雨城区两自一包人员,产假如何规定?和在编人员是否统一?   是统一多少天?  不论情况都是98天吗?16年颁布的延长生育假60天能不能依法执行?   如遇纯母乳、剖腹产、难产这些特殊情况会增加产假时长吗?   产假期间是 基本工资还是生育津贴?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4-01-03 11:35:48】 雨城教育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4-01-08 10:17:06】 雨城教育局:   网民朋友您好:
          您在北纬网问政平台反映的关于“两自一包人员产假如何的规定”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赓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现作如下答复: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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