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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和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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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0 17:12:00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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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在雅安市雨城区,我想了解村集体和土地承包经营者对征地、临时占地、土地流转补偿款的权属问题。
村集体土地流转其间土地被政府征用,村集体和土地承包者怎样分配征地补偿款?或者土地被承包者将该地块继续流转,继续流转的补偿款什么情况下村集体可以参与分配。其中还有大面积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中支付的青苗补偿费和征地补偿款是同样的,是不是土地承包人领取了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款,该地块的所有人就归村集体了?我的电话1388244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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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20 17:58:58】 雨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3-02-24 10:59:31】 雨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民朋友:
    您好!
    您于2023年2月20日在北纬网平台上发表题为“咨询临时用地和土地流转”的贴文,咨询临时用地和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问题,我们已知悉。现就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费分配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关于临时用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临时用地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临时用地的土地使用者根据土地权属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用地不改变原土地权属,使用期满要按规定及时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后退还。
    最后衷心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有疑问请联系0835-2822357、0835-2892324。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4日
  • 【2023-02-23 15:12:05】 雨城农业农村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3-02-23 15:29:37】 雨城农业农村局:   “13981606466”网友:
        您好!您在“北纬论坛”的问政消息,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条款。
    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及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提前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约定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土地流转期间土地被政府征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款归属按流转合同执行。如流转合同没有约定的,原则上按谁投入归谁所有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      
    另: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三费”中没有土地流转补偿款。
    感谢您对雨城农业工作支持,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0835-2350136。

    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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