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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账户利息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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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2 13:15:58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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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名山区人社局,企业长期拖欠社保缴费,人社局是要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这我们知道,但滞纳金和我们个人社保账户所产生的增值利息有何关系?!请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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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7 08:48:47】 名山人社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1-04-28 15:05:55】 名山人社局:   雅雨清风-1970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个人社保账户利息和滞纳金”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滞纳金和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没有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社保经办机构会按规定征收滞纳金。滞纳金是对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用而加收的,所以不会进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跟个人账户无关。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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