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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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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5 17: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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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网友留言称:
尊敬的周健华书记您好:
我是原清仁乡大同村顺江组村民杨兴祥,2015年3月在清仁乡政府的安排下受四川远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以42万元的合同价修建清仁乡大板村河湾漫水桥。因为我们是打工的没有那么多资金去垫资修建,当时清仁乡政府和大板村村委告诉我们上面资金已经拨到位,叫我们放心,工程完工马上给我们结清工程款。于是我们就答应了,就去银行贷款在两个多月的时间艰苦奋战抢在洪水来临之前按施工要求修建完工。可是待相关部门来验收合格并出据了相关文件后我们去找业主清仁乡镇府却答复我们钱还没拨下来叫我们等一下,这样我们又等了一段时间去找县农工委和县财政评审中心都答复我们钱早就已经拨到清仁乡政府了,不知道什么情况我们已经去找清仁乡政府和现在的芦阳政府不知道多少次了,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完全得到这笔工程款,由此我本人造成这几年银行贷接近五万元的利息经济损失,材料费和民工工资也没有得到,在这里我们全体民工肯求周书记督促芦阳政府尽快给我们把工程款付清,我们已经等不起了,敬望周书记我们全体民工将忠心感谢你。谢谢!
此致
杨兴祥
2020.7.31日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0-09-24 15:52:23】 芦山芦阳镇: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0-09-24 16:09:31】 芦山芦阳镇:   芦山县清仁乡大板村河湾漫水桥工程系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为原清仁乡人民政府(现芦阳街道办),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该项目于2016年3月15日动工,2016年5月15日竣工,施工单位为四川远基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合同价42万元,审定金额38.15万元。
    县财政于2014年1月、2016年10月分别预拨该项目资金30万元、10万元,2016年至2019年,清仁乡大同村村民委员会共计支付四川远基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5笔34万元,截至8月底,项目资金剩余4.15万元。9月以来,我县及时督促施工方完善项目资料,责成芦阳街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2020年9月10日,公司已提交剩余项目资料,剩余工程款已于2020年9月11日全部兑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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