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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河道违垦种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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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3 04:36:56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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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今年6月向市长热线和汉源县河长办反映富庄镇陈河村一组陈东锦将本村二郎河道两条河道现以侵占一条,由于村组干部的虚假屁护无法得到公证处理假是他多年前被水冲毁的承包地复垦。诸问由于1998年天灾将我们承包田冲毁把河道分为两条,他现以侵占一条只剩下现有一条难道原有河道都是他承包地吗?我只好将他侵前的这段河道的照片,和他侵占后的这段河道照片发向日报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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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20-07-28 15:48:29】 汉源水利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20-07-30 16:17:13】 汉源水利局:   富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北纬网《问政雅安》网民留言交办单的回复
    陈维福朋友:
        你好!
    你于2020年7月23日在北纬网《问政雅安》反映标题为“侵占河道违垦种合法吗?”的问题已收悉。收到你反映的问题后,我镇立即组织专人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经查阅资料和走访群众了解到:该处小地名为“上河坝”、“下柑田”,其中陈东锦有承包土地1.14亩,陈东超有0.87亩,陈荣康有0.79亩,陈东辽有0.47亩。因2017年强降雨,河道涨水将陈东锦、陈东超、陈荣康、陈东辽4户承包地共计3.27亩全部冲毁,由于冲毁程度严重,恢复难度大,所以该4户人一直未恢复耕种。
    陈东锦为方便耕种,与陈东超、陈荣康、陈东辽三户进行协商,用自己坡上0.9亩置换陈东超下柑田0.87亩,用自己大坟岗0.52亩置换陈荣康上河坝0.79亩,用自己跑马坪0.58亩置换陈东辽下柑田0.47亩。土地置换后,陈东锦自行将土地进行恢复耕种。
    二、根据我镇实际丈量陈东锦该处恢复土地面积3亩左右,与陈东锦、陈东辽、陈荣康、陈东超4户土地确权证上该处的面积总和3.27亩基本相符。且陈东锦在恢复土地时并未改变河道的方向,现在河道位置与原未恢复承包地前的河道位置一致。
    综上所述,陈东锦确实是对冲毁承包土地进行恢复耕种,并未侵占河道。
    感谢您对富庄镇河长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835-4614850。


    富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发表于 2020-7-28 12: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种点东西何必浪费呢,又没影响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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