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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馆1981B区12户顶楼住户收房后,发现顶楼12套房屋存在重大设计缺陷问题:一是客厅的阳台上方是漏空的,直接见天,雨水全部将直接降到客厅,客厅根本无法正常使用;二是每户均有2个露台(非公共区域)未封闭,具有明显排他性,设计不合理,无法遮雨设施,其他人可以随意进出房屋,同时露台内的积水会倒灌进房间,存在安全隐患;三是缺少上楼顶屋面(非公共区域)的楼梯;四是开发商承诺可以搭建,搭建完全参照公馆1981A区样式,物管默许搭建,我们才会搭建,露台搭建不影响其他业主利益,我们无违法搭建的主观意愿。4月底,市综合执法局和姚桥新区管委会以违法搭建为由对我们的搭建进行了拆除,业主损失巨大,我们是受害者。 作为业主,我们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拆除工作,但在拆除工作中将我们业主房屋里面的建设材料(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工具)全部拉走至今已经两个多月了,并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给予任何说法,施工人员和我们业主询问工具的下落,相关部门都是相互推诿(城管执法局让找姚桥新区管委会,姚桥新区管委会竟让找拆迁队,拆迁队又说找城管执法局),都说不知道在那里,皮球踏来踏去,就是没有单位积极回应处理,工具好像人间蒸发了。 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我们仍然相信执法部门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一定会积极作为,依法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我们仍然相信作为执法部门一定会妥善保管好执法过程中拉走的所谓“违法搭建”工具,而不是像有些人说的没有任何手续就已经“处理”了;我们仍然相信执法部门的初心是为民执法,一定会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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