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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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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8 14: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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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雨城区农村户口,父母也是。父母名下没有房产,我也没有房产。我们一直住在农村。以前我是在外地工作,现在回雅安工作,我想问问我的情况能否申请公租房,去哪里申请,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8-11-19 10:24:26】 雨城住建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8-11-19 11:54:57】 雨城住建局:   "zhuhao206"网友朋友:
         您好,您在北纬论坛发的帖子我局收到了,我局高度重视,立刻派专人针对您在帖子中的问题进行落实处理。
         根据《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配偶及未分户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人。分为城镇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等四类无房人群。
    根据您在帖子中反映的情况,初步判断您可以以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进行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具有居住证,在雨城区中心城区所辖范围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用人单位(雨城区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净值(包括商业用房、车辆、车库、船舶、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股票、证劵以及股份等财产)低于雨城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有出资额10万以上的公司(股份)或者其它形式估值10万以上的商业资产,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注销、吊销、变更股份、商业资产、公司的,均不纳入保障范围。
        4.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未给予补助与补贴、未享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或住房安置的家庭。
        外来务工人员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办事处进行咨询,您也可以联系我局房管科,联系电话:2822565。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雨城区住建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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