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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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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0 22: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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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8日,一群不明身份的人违法强拆位于前进乡桥楼村房屋,拨打110报警,永兴派出所民警出警予以制止,但不予立案调查,当事人多次拨打110的情况下,永兴派出所于19日受理调查。20日,永兴征地工作组组织强拆,当事人李在芬拨打110报警,永兴派出所一民警所谓的龚组长不但不制止**强拆,不依法履行一名警察的法定职责,还协助强拆队伍将李在芬带到名山区牌坊一山庄内予以软禁并由永兴镇政府牟世劲及一队拆迁工作组人员限制人生自由。李在芬在下午借手机拨打110报警,由蒙阳派出所出警。该所称是政府行为,限制人生自由,非法软禁他们管不到,不予处理。
第一、**强拆涉嫌违法,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第二、永兴派出所警员一龚组长参与强拆,涉嫌违纪。
第三、拆迁工作组非法软禁,涉嫌违法。
第四、永兴派出所及蒙阳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涉嫌违纪,请相关部门给于合理解释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8-09-21 10:08:20】 雅安飞地园区: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8-10-11 08:52:51】 雅安飞地园区:   网友:
    您好!“公安机关不作为”的问政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2018年9月20日11时许,报警人通过电话向110指挥中心报警称“有人要抢我的东西,我在房顶上”,按照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经开区公安分局处警民警于当日11时20分赶到现场。经现场了解,系永兴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永兴镇桥楼村1组一房屋进行避险搬迁作业,政府工作人员向民警出具了《四川省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镇桥楼村一组名山火车站站前广场边坡应急调查报告》,现场民警依法向报警人告知了相关情况,由于报警人正处在该房屋楼顶,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处警民警将报警人依法劝离到该房屋一楼安全位置。
    公安分局处警民警现场处置行为及时有效,严格按照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进行规范处置,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关注和监督。联系电话:3238110.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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