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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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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09:22:06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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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征收土地时没买社保,2017年又遇征收土地购买失地社保政府补贴百分之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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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2-26 11:19:52】 名山人社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8-01-02 15:25:44】 名山人社局:   1楼的朋友:
        您好!2013年“4.20”地震后,省人社厅给了我市灾后重建优惠政策,2015年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2012年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156元)作为缴费基数、20%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的,年缴费金额为2156元×20%×12个月=5174.4元,其中政府补助60%为3104.64元,个人缴费金额40%为2069.76元。但此优惠政策只执行到2016年12月。因此,2017年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2016年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289元)作为缴费基数、20%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的,年缴费金额为3289元×20%×12个月=7893.6元。
        2017年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资金是按照区国土资源分局出函认定为被征地农民身份的时间来计算应享受的补助年限和补助金额。因为您是国土部门2015年出函认定的被征地农民,所以您参保,政府补助资金标准是每年3104.64元。
        您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或亲自到区社保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35-3235117,0835-3221910。
        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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