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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伤休假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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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8 22:56:44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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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伤在家休息,想问一下这个工资补助是不是按照名山区最低基本工资算,每天是多少,是按休息时间算还是按住院时间算(无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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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12 14:52:40】 名山人社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7-06-16 09:05:57】 名山人社局:   “Jie”朋友的答复:
           首先要确认是否是因公受伤,如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为住院时间加医嘱修养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非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治疗期间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的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名山区人社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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