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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街道命名应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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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2: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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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姚桥新区再现雅安主城区又一条“人民路”之后,大兴新区网友说大兴又现一条重名“健康路”。城投公司回复说是民政局下属“取名办”负责取名。意思是取错了也只有将错就错,改与不改没说,这可以折射出一个城市的严谨和部门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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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17 16:57:53】 市民政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7-02-17 16:59:14】 市民政局:   尊敬的13550102248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地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安排科室和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2003年《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驻地(雨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内街道标准名称的公告》、《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规划区内部分街路和桥梁等更(命)名的通告》(雅府通〔2013〕3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城区部分街道、桥梁更(命)名和部分街道起止点的通告》(雅府通〔2015〕5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姚桥新区新建街道命名的通告》(雅府通〔2016〕1号),雅安市城区内,仅“北起东大街(新华书店右侧),南至城后路”命名为“人民路”。你所发照片区域道路“人民路”、“建设二路”、“商贸路”均不是市民政民局命名的道路,市政府通告中也没有这些地名。我局在2015年至2016年对雨城区城区内所有的道路进行了认真核查,没有发现重名现象。故您反映的地名标志牌上标注的“人民路”、“建设二路”、“商贸路”均是标牌设置单位没有征求我局意见,设置错误。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调查核实后,迅速给设置交通指示牌的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去了整改函,要求该单位按照市政府通告的街道名称来制作交通指示牌,并纠正或更换已安装的有错误的指示牌。
          城市建设,人人有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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