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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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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18:36:50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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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让我找之前的帖子直接回复,我找了,点回复提示我没有权利在上面发表。我现在是想问芦山县的房管局,农村的老房子怎么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怎么办理?谢谢!我这是老房子,20多年的老房子了。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5-08-28 09:34:49】 芦山住建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5-09-06 09:35:38】 芦山住建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10、11、12条、《房屋登记办法》第30、31条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材料:
    (一)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婚姻证明;4、土地使用证书或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或其他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其他房屋已竣工的证明;7、房屋测绘报告及审核意见;8、房屋地址证明;9、“4.20地震”房屋受损情况及加固证明;10、其他必要材料。
    (二)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婚姻证明;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7、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9、房屋地址证明;10、“4.20地震”房屋受损情况及加固证明;11、其他必要材料。
    接相关通知,“4.20地震”后集体土地房屋暂停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联系电话:芦山县房管局133406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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