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下发可以安装充电桩的文件,如果物业公司不按照文件执行,请问哪个部门管?
现在雅安市雨城区住建局下发的雅安市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试行方案》文件已经下发1个多月了,出了文件第一江岸物业公司不按照文件执行起走,政府部门是否对第一江岸的物业公司监管到位?网上多位网友留言,相关政府部门是看不到吗?还是看到了不想管?请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出了文件,物业又不按照文件执行,物业的权利到底有多大?补充内容 (2024-12-27 11:17):
办事效率低,不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5天了,没有任何部门回复,请问是看不到吗? 已经9天了,任然没有人回复,也没有人打电话,请问这个事情就打算不了了之了吗?问政了这么长时间了,政府部门就是这么为人民群众办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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